男方入赘女方家庭要离婚
随着社会观念的变化,越来越多的夫妻选择打破传统观念,男方入赘女方家庭。一旦婚姻出现男方入赘后离婚的财产分割成为一个复杂且争议性的
为了厘清相关规定和法律保护,本文将从以下五个问题入手,展开详细探讨:
男方入赘女方家庭后,如何分割财产?
根据我国《婚姻法》的规定,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包括工资、奖金、生产经营的收益、知识产权的收益、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。
男方入赘女方家庭后,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需要考虑以下特殊情况:
1. 女方婚前财产:女方在结婚前就已经拥有的财产,如房产、存款、股票等,仍然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,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
2. 男方婚前财产:男方在入赘前就已经拥有的财产,如房产、存款、股票等,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,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
3. 婚后男方收入:男方入赘后取得的工资、奖金等劳动报酬,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
4. 婚后女方收入:女方入赘后取得的工资、奖金等劳动报酬,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
5. 增值部分:婚后夫妻共同对婚前财产进行增值,其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
男方出资购置的婚后共同房产如何分割?
如果男方在入赘后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,但房产证上写的是女方的名字,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女方的个人财产?
对此,法律有明确规定: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》
第三十一条 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以个人财产出资购买的不动产,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,可视为只对登记一方具有法律约束力,但有证据证明系为夫妻共同财产的,不在此限。
如果男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购买的,即便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,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,双方可以按照出资比例分割。
女方嫁妆是否算作夫妻共同财产?
女方出嫁时带入男方家的嫁妆,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?
《婚姻法解释(二)》
第十条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。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据此规定,女方嫁妆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,并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。
但如果夫妻双方另有约定,如在婚前或婚后签订婚内财产协议,约定女方嫁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,则该嫁妆不再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。
男方提出离婚是否需要赔偿女方?
如果男方提出离婚,是否需要赔偿女方?
《婚姻法》第四十六条
因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
根据该条规定,如果男方存在过错导致离婚,则需要赔偿女方。所谓过错,包括婚外情、家庭暴力、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。
进入司法诉讼时,如何举证男方婚姻过错?
在司法诉讼中,如果男方否认婚姻过错,女方需要举证证明男方存在过错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
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,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。当事人不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,由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承担不利后果。
女方可以提供的证据包括:
聊天记录、邮件、短信等电子证据
通话录音、录像等视听资料
目击证人的证词
警方或妇联出具的家暴证明
互动:
本期内容就到这里啦,关于男方入赘女方家庭要离婚的相关大家还有哪些疑问或观点?欢迎在评论区提出,一起探讨交流~